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资源共享,肥城市决定自2008年下学期起开展城乡教师支教活动。
首先明确活动范围。为切实缓解2008年高初中学校教师阶段性富余和市直小学师资不足的矛盾,支教活动首先在四中、五中和市直其他普通中学富余教师中开展,乡镇内部学校教师支教活动自行安排。其次明确支教条件。原则上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都要具备支教经历。有学科富余的教师优先推荐,2003年以来聘用身份教师优先推荐,2008年当年评聘中、高级专业职务教师优先推荐,积极申请支教的教师优先推荐。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三是明确支教内容。2008年,肥城市城区高中、初中学校富余教师原则上到高中文化补习学校和城区四处市直小学支教;城外二中、三中富余教师和四中、五中选调补习学校教师后所有剩余教师分别安排到乡镇支教。支教人员支教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今后,肥城市还将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符合该市教育教学实际的教师支教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教师支教制度。







